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《陕西省深入实施“人工智能+”行动方案(2025-2027年)》的通知
陕发改高技〔2025〕1665号
各相关省级部门,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、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,有关单位:
为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,我委会同省直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《陕西省深入实施“人工智能+”行动方案(2025-2027年)》。现予印发,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。
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14日 陕西省深入实施“人工智能+”行动方案 (2025-2027年) 为大力推进人工智能规模化应用,促进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深度融合,推动智能经济发展和智能社会建设,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。 一、总体要求 坚持前瞻谋划、市场主导、需求牵引、场景示范、安全共享,充分发挥我省科教资源富集、产业特色鲜明等优势,围绕重点领域打造典型场景、实施示范项目、推广解决方案,加快建设西安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,以人工智能高水平应用推动产业发展、提升民生福祉,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提供有力支撑。到2027年,制造、能源、文旅等重点领域智能化发展取得显著成效,新一代智能终端、智能体等普及率超70%,涌现一批典型案例,智能经济发展驶入快车道,公共治理赋能成效显著提升,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聚集区。 二、赋能科技创新、产业发展 1.“人工智能+”科技。积极探索人工智能驱动的新型科研范式,构建面向未来的高水平科研体系。加快布局人工智能陕西实验室和相关领域重点实验室,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创新平台智能化升级。促进人工智能与传统学科深度融合,提升多模态、高维度科学数据整合与处理能力,加快形成一批原始创新成果。增强人工智能与新材料、生物医药、航空航天、能源化工等重点领域技术协同创新,推进创新成果加速落地转化。拓展人工智能技术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创新应用。(责任单位:省科技厅、省科学院、省社科院) 2.“人工智能+”制造。以34条工业重点产业链场景应用为牵引,积极构建“产业大脑+未来工厂”新模式。围绕产品辅助设计、工艺优化、智能排产、质量检测追溯等重点环节,推广一批可复制、可推广的智能制造典型案例。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融合多源数据,开发垂直行业模型和智能体应用,试点建设一批工业智能体。构建支撑智能体运行的基础软件平台,在人工智能关键基础软件领域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。建立健全四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体系,发挥智能工厂战略创新联盟等行业组织作用,系统提升制造企业智能化水平。(责任单位:省工业和信息化厅) 3.“人工智能+”能源。加强智能化煤矿、智慧油气井、智能电网、智慧新能源场站等建设,推动人工智能与能源预测分析、调度运行、故障诊断、安全预警等深度融合,有力提升煤炭绿色安全开发、油气增储上产、电力系统灵活可靠调控、新能源开发消纳等产业链关键环节智能化水平。引导能源企业联合人工智能企业,开展多源数据融合与智能决策应用,提升产供储销全链条智能调控与风险防控能力。加快榆林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智能化建设,推动煤炭智能开采、油气田智能运维、多能互补调度等场景率先落地。新建煤矿实现智能化设计建设全覆盖。(责任单位:省发展改革委(省能源局)) 4.“人工智能+”农业。围绕全省8条农业重点产业链,加快建设“秦农大脑”。在苹果、猕猴桃、奶山羊等特色领域,积极推进智能农机、农业机器人、农业无人机等设备研制和规模化应用,大力推广环境监测智能调控、水肥药精准管理、智能植保、疾病智能诊断、精准配方饲喂、自动采集清污等技术装备应用,打造一批智慧农(牧、渔)场。探索应用“苏武”智慧养羊等农业大模型,大幅提升病虫害监测预警、畜禽养殖、农产品追溯管理等能力。加快实施杨凌示范区种业创新工程,着力构建智能育种体系,打造国家旱区种业创新基地。(责任单位:省农业农村厅) 5.“人工智能+”文旅。围绕全省8条文旅重点产业链,构建智能感知、精准服务、创新体验的智慧文旅新范式。建设完善全省文旅产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,强化客流实时监测、安全智能预警与应急调度能力。支持企业整合文旅数据,开发升级“博观”等大模型,打造多场景智能体,赋能精准营销、个性化服务等应用。围绕名胜古迹及革命旧址,加强高精度数字化采集和文化融合,建设数字孪生场馆、沉浸式体验新空间等,打造一批智慧文旅标杆。构建涵盖影视、短视频、动漫等全品类文化创作的智能生态体系。拓展人工智能在演艺演出、文创设计、会展策划、赛事运营、出版发行等领域深度应用。(责任单位:省文旅厅、省广电局、省文物局等) 6.“人工智能+”交通。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感知网络、智能化管控系统,形成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。深化车路协同技术应用,提升综合立体交通系统智能监测、灾害智能预警和指挥调度能力。建立公路智慧养护体系,实现病害智能识别和科学养护。完善秦岭隧道群智能管控和长大桥梁智能监测网络,全面提升隧道、桥梁安全监管水平。推进智能物流枢纽建设运行,助力产业链供应链降本增效。稳步推进西咸新区全域智能驾驶商业化试点,推动智能网联汽车“车路云”一体化应用。(责任单位:省交通运输厅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) 7.“人工智能+”住建。围绕智能建造等重点产业链,加强建筑信息模型(BIM)集成设计、部品构件智能化生产施工、智慧运维、业务协同管理等技术融合发展,培育一批智能建造生产基地,打造一批细分应用场景,加快形成千亿级智能建造产业。大力推进建筑机器人、3D打印建造、自动化施工设备等规模化应用,提升施工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。推广多模态智能传感技术,开展建筑隐患实时识别与精准预警。拓展人工智能在安全、舒适、绿色、智慧的“好房子”全生命周期应用,全链条提升住房设计、建造、维护水平。(责任单位:省住建厅) 三、助力消费提质、民生改善 8.“人工智能+”服务消费。鼓励建设智慧商圈、智慧街区、沉浸式体验空间等智能消费基础设施,结合可穿戴智能设备、智能手机等终端,加快形成陪伴型、定制型、沉浸型服务消费新模式。推动文娱、电商、家政、养老、托育等生活服务,从功能满足向认知情感体验升级,从标准化供给向个性化定制转型,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、多样化高品质生活需求。(责任单位:省商务厅、省文旅厅、省卫生健康委、省民政厅等) 9.“人工智能+”产品消费。聚焦重点场景需求,扩大智能网联汽车、智能手机、智能穿戴设备、智能机器人、智能家居等新产品供给。推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低空经济、增材制造、脑机接口、元宇宙等领域,通过交叉融合创新,加快智能产品与新业态涌现,培育智能消费新方式。用好用足智能终端消费补贴等相关政策,促进人工智能产品惠及更广泛群体。(责任单位:省发展改革委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商务厅) 10.“人工智能+”就业。大力推动人工智能在一、二、三产业深度应用,拓展智能产品制造、数据标注、模型训练等新岗位,推动技术进步与就业岗位创造良性互动。在劳动力紧缺、重体力、重复性及高危环境等作业岗位,推动智能化设备广泛应用,提升工作效率和安全水平。密切跟踪人工智能技术带来的就业结构变化,建立健全就业影响监测预警机制,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。(责任单位: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) 11.“人工智能+”教育。持续推进智慧校园建设,深化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和省智慧教育综合服务平台应用,夯实智能教育基础。全学段普及人工智能教育,全方位赋能教学管评研创新应用,形成高效、安全、普惠的智能教育新生态。重点打造智能备课、精准授课、个性化答疑、学业测评、学伴等应用场景,探索大规模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学习路径。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建设人工智能学院,增设相关学科,开展“人工智能+”复合型人才培养。加快培育全国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基地,推动智慧教育示范区、示范校先行先试,推广一批典型场景案例。(责任单位:省教育厅) 12.“人工智能+”医疗健康。持续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、医保信息平台、影像云平台等智能化建设升级,加快推进医疗大模型研发与训练。围绕智能分诊、交互式问诊、处方智能审核、用药风险预警等核心场景,打造覆盖院前精准导诊、院中智能辅助诊疗及院后居家监护的全流程数智健康服务体系。深化医疗大模型与临床诊疗业务融合,加快在医学影像辅助诊断、手术规划导航、临床用药等领域创新应用。推广升级“三秦智医助理”系统,强化基层医务人员智能辅助工具供给,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与效率。(责任单位:省卫生健康委、省医保局、省疾控局等) 四、提升社会、安全、生态治理能力 13.“人工智能+”社会治理。扎实推进人工智能在数字政务、智慧城市、智慧社区、智慧养老托育等领域应用。安全稳妥有序推进大模型在政务领域部署,推动秦务员等政务应用提供高效便捷服务。搭建完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,实施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,全面提升城市运行智能化水平。推动城乡智能协同,加快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向乡村延伸,共享智能化发展成果。支持有条件的住区实施公共设施数字化、网络化、智能化改造与管理。积极开展智慧养老托育社区试点。推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智化升级,围绕重点场景加快人工智能在公共资源招投标全流程应用。(责任单位: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、省住建厅、省民政厅、省发展改革委)
编辑:李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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